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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建工程不能有“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0: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1月6日讯为加强教育系统基建和修缮工程廉政建设,济南市教育局日前规定,今后凡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5万元以上的基建和修缮工程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在市教育局的参与和监督下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后方可动工,并在工程竣工后进行决算审计。

  济南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基建和修缮工程廉政建设的意见》
,该意见要求,在工程建设中,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涉及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进行专家咨询和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多方案比选,科学论证。对招标投标、工程验收、资金审计和重大决策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执行公示制度。

  根据规定,凡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5万元以上的基建和修缮工程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在市教育局的参与和监督下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后,方可动工。规范和完善工程监理和财务制度,选定监理单位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并予以公示。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对于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等环节的违法违纪行为,教育监察部门将根据有关制度和规定,坚决进行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法纪责任。


记者 温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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