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基建工程不能有“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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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0: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1月6日讯为加强教育系统基建和修缮工程廉政建设,济南市教育局日前规定,今后凡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5万元以上的基建和修缮工程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在市教育局的参与和监督下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后方可动工,并在工程竣工后进行决算审计。 济南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基建和修缮工程廉政建设的意见》
根据规定,凡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5万元以上的基建和修缮工程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在市教育局的参与和监督下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后,方可动工。规范和完善工程监理和财务制度,选定监理单位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并予以公示。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对于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等环节的违法违纪行为,教育监察部门将根据有关制度和规定,坚决进行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法纪责任。 记者 温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