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价格调整急不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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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0:19 现代快报 | |||||||||
■今日话题 江苏137项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自10月25日公示以来,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昨日下午,江苏省物价局宣布“137项医疗服务价格拟调整”的公示结果,并郑重承诺:调价项目不成熟的坚决不出台。
(11月6日《扬子晚报》) ■读者快评 欲立“以技养医”,先破“以药养医” 主导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相关部门可能会认为,医疗体制的革新既然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即恢复“以技养医”和消除“以药养医”,那么总要分个先后,做渐进式推进,没有必要去追究该先“鸡”后“蛋”,还是先“蛋”后“鸡”这样的无解命题。但是显而易见,前者是将改革的成本在医疗体系内部消化,从而最大程度上确保广大公众的利益;后者则是将改革的成本转嫁到公众头上,而医疗体系自身却置身事外,甚至还从中得利。 从这个意义上说,先后之别显而易见,改革步骤的谁先谁后也大有讲究,如果能够更多地考虑并尊重公众的利益,将立“以技养医”放在破“以药养医”之后,则不难获得公众的理解,改革所引发的争议和阻力也或将大为减少。spider 医疗价格调整莫太急 医疗体制改革的大方向是用“以技养医”代替当前的“以药养医”,即认同医疗服务及其技能的价值,同时挤出当前药品价格中因承担“养医”职能而包含的水分。这样的改革趋向当然没错,划清医疗服务与药品销售的界限,让医疗归医疗,药品归药品,也才能真正实现国人多年追求的“医药分家”之梦想。饱受公众诟病的医生成为药品直销员,分享药品销售利润及回扣,并变相拉高药品价格等丑恶现象,也才具备革除的前提。 既是大势所趋,又为公众认同,何以这“以技养医”真正施行起来,却收获了反对之音呢?不难看出的是,公众的反对声所针对的虽然是涨价的医疗服务,但“医疗价格上涨,药品价格未跌”,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道理很简单,在药价未降,医药未分的前提下,便先行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在“以药养医”的格局未变的前提之下,先行单方面实施“以技养医”,如此简单化的做法无疑是将改革的成本转嫁到公众头上。yali “成熟”的标准由谁定 省物价局称“成熟一个调一个”,但是,究竟是什么条件才能称之为“成熟”呢?果蔬的成熟是有一个标准的,但是这价格调整的“成熟”又是什么标准呢?是药品价格跌到群众认可的程度,还是冷处理群众的反对再意外出击?抑或还是其他什么情况? 况且这个“成熟”的标准又由谁来制定、谁来确认呢?是群众还是官方?果蔬不成熟还能摆摆熟化,这“改革之果”如果不熟就摘,影响可就大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这个关系国计民生的政策,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倾听百姓呼声,最好能够制定有关的标准或时间表,把医药价格、服务价格的改革关系理顺,让群众能够监督改革的实行情况,让群众有发言权,让群众看到改革的希望。因此请不要在这些政策的制定、执行上打马虎眼玩字面游戏了!加肥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