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后,发现死缓判错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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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0:49 现代快报 | |||||||||
我能要回我的青春吗?这是一起冤案的主人公———今年27岁的安徽亳州农民赵新建发出的令人心酸的呐喊。由于被认定是一起凶杀案的杀人凶手,赵新建被判死缓。在被关押了8年后,因“真凶归案”被无罪释放。 他被认为是杀人凶手
1998年8月7日凌晨,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城北乡邢庄村17岁少女邢某在其家中被害。凶手掐死受害人奸尸后逃离。亳州警方根据死者现场遗留下的一件T恤衫、一双拖鞋、两条毛巾系同村村民赵新建所有,而认定赵为此案的重大嫌疑人。通过刑讯逼供等手段,警方取得了赵新建的“犯罪证据”。 2001年7月31日,亳州市人民法院判处赵新建死刑。赵新建不服,提出上诉,称自己所做的供述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招供的。2001年10月17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2年6月12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判决被告赵新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新建不服,再次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一次发回重审。 2004年4月12日,亳州中院再次重审后,判决赵新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者的奶奶邢吕氏不服判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4年6月16日,安徽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赵新建被送往安徽省宿州监狱服刑。 凶手另有其人 其后,此案引起了亳州市公安局新任局长的重视,决定重新对此案进行侦查。2004年8月20日,此案的真凶李某某被抓获。 2004年9月14日,李某某交代了作案的全过程。1998年8月6日晚,李某某睡不着觉,翻入邢某某家墙内,发现西间有一铁床,邢某某头南脚北睡在床上。李某某欲行不轨,邢伸手去拉灯,李某某恐邢叫喊用手掐其脖子致其不动为止,并进行了奸淫。怕事情败露,李某某考虑到赵新建刚劳教出来不久,遂产生嫁祸赵新建之念。于是从赵新建家西墙翻入,偷走一件汗衣和一双塑料拖鞋,原路返回到邢某某家中,将赵新建汗衣放在邢某某床上,拖鞋放在邢某某床下,后又原路返回…… 2006年6月23日,亳州市谯城公安分局作出释放通知书,将赵新建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释放。7月17日,亳州中院作出裁定,准许亳州市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赵新建故意杀人一案的起诉。 至今没得到任何赔偿 赵新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长达八年,其在看守所就度过了六年多的时间。尽管他凭着公安机关没有犯罪事实的释放证重获自由四个月了,但至今还未获得一纸无罪判决,赔偿问题更是杳无音信。据《法制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