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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多名法官遭双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1:54 重庆晚报

  2006年6至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先后5名法官被中纪委、最高检“双规”或逮捕,其中包括1名副院长、3名庭长、1名已退休老法官,卷入调查的法官、律师多达数十人,调查还在逐渐向基层法院渗透。

  一位知情人士称,中纪委、监察部的调查组已进驻广东,调查组领导表示,不解决、不铲除深圳司法界黑幕,决不收兵。

  法院的腐败串案

  深圳中院一批院长、庭长级法官先后被逮捕、“双规”,最初是由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引起的。据一个检察官透露,案子最先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的,调查从已退休的深圳中院法官廖昭辉及资深拍卖师林某开始。

  廖昭辉2005年7月正式从深圳中院退休,此前在刑庭、执行庭都担任过法官。在他退休后,检察院调查表明,他在任执行庭法官期间,曾收受一拍卖公司老板林某的贿赂。

  廖昭辉和林某被逮捕后,深圳市检察院的调查矛头指向了新上任的民七庭(即破产庭)庭长张庭华。今年6月6日上午,刚刚搬到新办公室的张庭华被逮捕,随后检察官在他的汽车里搜出10万元现金。有传言说,检察院当日在他的办公室搜出150余万元现金。

  中纪委最高检联手

  张庭华被逮捕后,案件请示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随后,深圳中院民四庭(即涉外庭)庭长蔡晓玲、执行局二处处长(相当于庭长)李慧丽被采取强制措施。10月,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裴洪泉被中纪委“双规”。

  裴洪泉是分管执行、破产、撤销仲裁的副院长。他被“双规”后,深圳中院反腐败向更深入层次发展。

  据透露,目前,深圳市中级法院已有20多名法官、8名律师被调查,另有几名律师“出国”,调查面在不断扩大,并涉及深圳基层法院法官。深圳中级法院的日常工作,由深圳市纪委代管。

  “好法官”生活糜烂

  裴洪泉今年51岁,现在的学历是法学硕士,是“专家型法官”。裴在任时获得无数荣誉,曾被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官”。

  杨群(化名)在深圳做了十几年律师,他这样评价裴洪泉:“他胆子很大,有钱敢收,也敢干,没钱不办事。生活百分之百糜烂,他与罗湖法院四五个人关系暧昧,有时下班不回家,跟她们在办公室打牌,打完牌去外面吃饭、鬼混。罗湖区法院有个女法官,为此跟老公离婚,因此有的法官对他恨之入骨。”

  裴洪泉被“双规”后,深圳法律界有传言说,中纪委在他家查抄出现金2700多万元、美元95万元,现金藏匿在空调、马桶和金鱼池水泥底层等处。

  都是破产惹的祸?

  据透露,深圳中院被抓的几名法官,都在裴洪泉任破产庭庭长时在破产庭工作过,案发也都是因为牵涉到破产案。深圳中院破产庭三任庭长为:裴洪泉、蔡晓玲、张庭华,如今悉数被抓。深圳一位律师断言:“深圳的破产案件,没有一件没有问题。”

  一位律师说,根据我国现行破产法,在企业宣告破产之日起15天内应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由法院从企业主管部门、政府部门以及专业人员中指定,而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在这种制度设计下,清算组成员听命于法院。清算组成员通常包括律师和会计师。通常担任清算组组长的律师收入不会低于30万元。在深圳,能够获得中院破产庭法官的青睐,加入破产企业清算组的律师不多。这是一个相当稳定而隐秘的圈子,“某种程度上是被少数人垄断了”。

  据传,深圳中院有领导把该院重大破产案件指定给与自己关系紧密的某一女律师去进行,并把律师费开到2000万元人民币;也有领导指定了多宗重大证券公司等超大型企业破产案,涉及律师费近亿元。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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