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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贪腐案可能全程秘密庭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2:30 东方网

  一审可拖到扁任期结束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宣示一审判其妻有罪他就下台。那么,一审审理时间要多久,根据台“司法院”规定,一审办案期限为1年4个月,而如果法官能在期限内结案,最迟2008年3月初结案,届时新任“总统”都快要选出来了,离陈水扁任期只剩约两个月。

  可能全程“秘密”庭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机要费”贪腐案侦结起诉,移由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院方将尽速召开庭长会议决定分案方式。由于案情内容可能会与部分“秘密外交”活动有关,全案有可能全程或指定若干审理庭采取限制旁听方式,“秘密”进行庭讯。

  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刘寿嵩6日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起诉书,不过,在收案之后,会依人工抽签分给法官。他表示,由于案件可能涉及“机密公务”,部分会采取秘密方式审理,这也有前例可循。为讲求证据完整,宣判“不会有预定时程”,但一定会加快审理脚步,尽速给社会一个交待。

  扁须交待3680万元单据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前天晚上的“公开说明”对“

审计部”多有批判,台“审计部”发言人王永兴6日上午说,他不认为审核过程未尽“告知”责任,陈水扁对“审计部”的不满,会详细记录并加以检讨,但月底前陈水扁仍需“依法”交待2005年度未核销的3680万元“国务机要费”单据,否则“审计部”要“依法”追回。

  ◆新闻背景

  “倒扁”之源———“机要费”贪腐案

  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每年有48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机要费”。2006年7月20日,国民党籍“立委”邱毅向媒体出示总金额逾70万元的8张发票复印件,指称这些发票被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用来虚报“机要费”,并认为“机要费”的使用隐藏着重大贪腐内幕。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由此爆发。

  在岛内舆论的压力下,台湾审计部门开始对“机要费”进行审计,结果发现陈水扁2005年报销的“机要费”中,约七成七无支出发票或发票不合格,涉及款项超过3600万元。审计部门以“疑似有不法情形”为由将全案移送台湾高检署侦办。

  8月16日,“机要费”贪腐案获重大突破。被指称涉案的李碧君坦承拿过堂妹李慧芬提供的总金额达数百万元的发票,其中的一部分给了吴淑珍。8月23日,邱毅又揭露,陈水扁的“机要专员”陈镇慧每月都会领出200万元“机要费”,分配给陈水扁夫妇及女儿陈幸妤、儿子陈致中等人花费,只要消费之后把发票交给陈镇慧,就可以报销。

  在“机要费”贪腐案被揭发后,陈水扁及其办公室多次否认报假账,直到9月5日,陈水扁才首次承认曾以他人的单据及发票来报销“机要费”,但仍然声称自己没有涉嫌不法。

  11月3日下午,台湾检方宣布结束对“机要费”贪腐案的侦查,认定陈水扁夫妇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事实。综合新华社、厦门日报报道 来源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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