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50台违法婚车被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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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2:35 京华时报 | |||||||||
据《长春日报》报道 长春市交警支队在11月4日和5日集中对婚车中存在的使用报废车辆、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车辆未年检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治理。在长春市21个固定检查服务点,交警支队暂扣各种违法婚车50台,其中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2台,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车辆18台,未年检的车辆20台,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车辆10台。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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