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珍贪污案一审可拖到陈水扁任期结束(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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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5:43 国际在线 | |||||||||
一审可拖到扁任期结束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宣示一审判其妻有罪他就下台。那么,一审审理时间要多久,根据台“司法院”规定,一审办案期限为1年4个月,而如果法官能在期限内结案,最迟2008年3月初结案,届时新任“总统”都快要选出来了,离陈水扁任期只剩约两个月。
可能全程“秘密”庭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机要费”贪腐案侦结起诉,移由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院方将尽速召开庭长会议决定分案方式。由于案情内容可能会与部分“秘密外交”活动有关,全案有可能全程或指定若干审理庭采取限制旁听方式,“秘密”进行庭讯。 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刘寿嵩6日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起诉书,不过,在收案之后,会依人工抽签分给法官。他表示,由于案件可能涉及“机密公务”,部分会采取秘密方式审理,这也有前例可循。为讲求证据完整,宣判“不会有预定时程”,但一定会加快审理脚步,尽速给社会一个交待。 扁须交待3680万元单据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前天晚上的“公开说明”对“审计部”多有批判,台“审计部”发言人王永兴6日上午说,他不认为审核过程未尽“告知”责任,陈水扁对“审计部”的不满,会详细记录并加以检讨,但月底前陈水扁仍需“依法”交待2005年度未核销的3680万元“国务机要费”单据,否则“审计部”要“依法”追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