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下车没熄火 好友“玩稀奇”撞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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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6:39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汤伟)开县驾驶员胡继文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未取钥匙就下车找人换班,竟被没有驾照的搭车人将车擅自开走,并撞死一妇女。死者家属提出40余万元的赔偿,法院判决胡继文和其所属运输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昨日,胡继文所在运输单位表示不服,已提起上诉。 乘车人“玩稀奇”闹出命案
今年4月12日,胡继文驾驶威龙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公司”)的货车到浙江拉货,行驶至温州市龙湾区时,胡继文去找驾驶员换班,走时没熄火。此时,搭乘此车的同乡好友张义柏移到驾驶室,将车开动。没走多远,货车就撞上了一名行人,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为当地居民李某,是一名2岁孩子的母亲。交警调查发现张义柏没有取得驾照,是擅自开动车辆。张本人也交代自己才从农村出来,对任何事物感到很新鲜,想玩玩“稀奇”才惹了祸。 三方共同赔偿41.7万元 温州市交警部门作出认定,判决张义柏承担全部责任。由于张义柏无力赔偿,死者家属最终将肇事者张义柏、货车司机胡继文和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全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承担这笔巨额赔偿。 经审理,浙江温州龙湾区法院认为,此案虽然是张义柏开车肇事,但驾驶员胡继文直接使用、管理该车,也应承担责任;威龙公司作为管理单位将与胡继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由张义柏承担赔偿责任,由胡继文与威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承担41.7万元的赔偿费用。 车方不服提起上诉 昨日,威龙公司法律顾问许红光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必须以共同侵权为前提。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由张义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已说明此案不是胡继文及威龙公司与张义柏共同造成的侵权行为,因此不应承担连带赔偿。 目前,威龙公司已经正式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律师说法 他人驾车肇事车主补充赔偿 重庆衡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勇表示,我市高院已经出台了明确的赔偿标准: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擅自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陈勇表示,虽然我市高院这个指导性意见在外地并不能适用,但其法理性原则通用,可以作为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