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迷信致人死亡潜逃16年成富商 刘木柱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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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蒲哲通讯员樊斯坦、邢宜亭报道:因迷信,仙桃人刘木柱抖狠致人死亡,潜逃新疆16年后,冲动少年成为当地富豪。昨日,记者从汉江中院获悉,这名潜逃16年的“传奇人物”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1988年末,潜江市永林村人兰汉忠的妹妹生小孩时,小儿不幸夭折。当日下午,与兰家相隔不远的仙桃市马王村刘家发现家里有多处血迹,刘母认为是兰家搞迷信把生小孩的
1989年元宵节下午3时许,兰汉忠的妹妹回娘家过节。刘木柱在外学裁缝回家,听说此事,便约了兄弟五人来到兰家,再次发生争执。刘木柱见兰父与其兄争吵,一气之下便操起木棍朝兰的头部猛击一下,将兰击倒在地。兰被人送往医院抢救,经救治无效于一个月后死亡。 2005年6月,潜江公安局长接待上访的死者家属,签发了督办令。得知刘木柱藏在新疆,潜江警方遂远赴新疆与乌兹别克斯坦边界附近的尼勒克县将其捉拿归案。经审查,刘木柱对16年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新疆警方介绍,刘木柱在当地多年苦心经营,小有名气,被捕时除私宅外,名下还有商店、牧场、种畜场、舞厅等产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