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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件实事追踪(15) 失地农民老保办法年内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49 沈阳网-沈阳晚报

  【实事内容】完善农村低保体系,由个人、村集体、政府三方按比例承担养老保障基金,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本报讯(记者王晓婷高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沈阳部分地区失地农民逐渐增多,为了完善农村低保体系和社保体系,11月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沈阳除了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外,还将出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调整城乡低保标准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4708户,为完善农村低保政策,市民政局制定了农村低保制度实施细则,细化农村低保政策,简化手续,减少环节,降低门槛。同时,对重点对象实施了分类救助政策,即对家庭成员中重度残疾人、高龄老人和低保户中的大学生等人群实施分类施保,其低保标准上浮20%%。

  为提高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水平,沈阳今年还调整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年人均800元、1000元提高到1000元、1200元、1500元,新标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失地农民保险办法将出台

  今年沈阳将出台失地农民保险办法,届时全市各区的失地农民都将享受养老保险。从沈阳市目前的情况来看,城市化率领先全国平均水平达70%。而这一数字的背后,是失地农民大量涌入城市。近几年来,沈阳失地农民达4.3万人左右,同时市政府也提出东陵、于洪、苏家屯、新城子4个区要加速城市化进程。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透露,沈阳失地农民保险办法将既与城市居民养老保险体系接轨,又要有别于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由沈阳市制定相应标准,但仍由各区县根据情况进行调节,这样可以逐步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浑南铁西已率先进行试点

  目前,浑南新区、铁西新区已率先进行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体系试点运行。以浑南为例,对不符合城市居民养老保险条件者,由浑南新区统筹,适用浑南新区的养老保险办法;对符合城市居民养老保险条件者,参加沈阳市统筹养老保险,实行养老金预留制度。保险费由个人、村集体、浑南新区财政三方共同负担,个人承担一小部分。浑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标准,接近城市居民养老保险水平,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金标准大大高于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参加养老保险的村民,从本月起每人每月可领到350.2元养老金,以后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调整。

  此外,根据参保人员年龄大小,浑南新区制定了不同的保险费补贴比例,年龄越大,财政补贴越多,补贴标准按保险费总额的10%至40%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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