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腥草说明书须明示 可能致严重过敏反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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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5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 |||||||||
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日公布了鱼腥草注射液(肌内注射)说明书样稿,要求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该药说明书注明“警告:本品可能导致严重过敏反应!”字样。 据介绍,与以往的鱼腥草注射液(肌内注射)说明书相比,新的说明书样稿对这一药品的不良反应进行了详细陈述。其中,本品可能导致的严重的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
新的说明书样稿还明确标示:对本品有过敏者禁用,孕妇、儿童禁用;若发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均不能使用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