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美少女抢劫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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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53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7名十多岁少女结伴在游戏室外暴力抢劫同龄女孩,事后,有的女孩吓得自首,有的则协助警方找到同伙。昨天,白下区法院对其中4名成年女孩进行了宣判。 经查,18岁的张晓中专没有毕业就退了学,通过家人的资助,在新街口莱迪地下广场开了一个化妆品店。一年前,她认识了在商场实习销售化妆品的陶陶、沈心。张晓喜欢打游戏,在工人文化宫又结识了林林、何敏。在这一年里,几个小女孩顶多打打游戏,上上网
在庭审中,女孩的代理律师一再强调她们还是孩子,当初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正确的识别能力,希望法院能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检察官认为,在为她们感到惋惜的同时,可以给予适当的减轻罪行。但法律更重要的是刚性,任何符合犯罪条件的人,都不能因为无知而得到赦免。最后,法院认为,曾3次参加抢劫的张晓情节比较严重,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其他3位女孩情节较轻,并有自首等情节,判处一年半至3年不等的缓刑。 文中人物为化名 作者:静然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