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眼伤现在来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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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8:07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来源:12348 16年前几个小朋友在玩耍时出了事故,16年后的今天,受害人提出索赔要求,让已经成人的索赔对象感到意外。
16年前,几个孩子在玩耍时,一小男孩伤了另一女孩的眼睛,造成女孩失明。事故发生后,男孩的父母承担了受伤小女孩的全部治疗费用,还在当地村委会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次性给予受伤的女孩赔偿。受伤女孩父母也书面承诺,以后不再追究男孩及其父母的责任。16年过去了,当年受伤的女孩到医院继续治疗受伤的眼睛,并接受了手术,花费医药费3万多元。现在,女孩要求男孩承担这部分医药费。男孩感到很意外,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还能索赔吗?(记者施健康) 律师说法:本案中女孩是不能向男孩索赔的。根据民法,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义务的前提下放弃自己的权利。女孩父母当时已经承诺不再追究男孩的责任,事后就不可以追究了。若没有这份协议,则女孩还可以追究男孩的责任。(148值班律师沈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