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费用谁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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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8:10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家住一楼,明明就用不着二次供水,到底要不要分摊二次供水引起的公摊电费?明明每月交了上百元的物管费,为什么物管还要来收什么公摊费用?在近日南京市房管局、物价局主办,晨报协办的“物管新政咨询活动”上,南京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对物管收费问题中的不少“疑难杂症”进行了一一解答和澄清。 谁受益谁埋单,同一楼幢允许两种收费
由于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二次供水所引起的增加费用如何分摊成为不少业主关注的焦点。家住城中某高档小区的钱先生表示,他所在的小区目前这部分分摊费用便是所有业主都要交纳,而事实上,他自己所住的楼层1楼根本就不需要用二次供水。“直供水就到家,为啥还要和高楼层的人分摊二次供水引起的费用呢?”钱先生很是不解。 据了解,和钱先生所住的小区一样,由于城市供水有压力限制,南京高层、小高层居住楼的供水几乎都利用了水泵进行加压,即“二次供水”。二次供水引发的电费到底如何分摊?南京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南京对于“二次供水”引发的费用仅仅是要求“总收支平衡”,在具体的操作中,小区物管一般会让小区所有住户来分摊总表与各用户电表之间的差额。 “有可能从一楼到顶楼每户交纳的分摊费用都是一样的。”该人士表示,这是一种均摊的方式,但实际上部分高层小区的供水可以分成两部分,直供水部分和二次供水部分。根据每幢高楼的用水量及地理位置不同,部分高层住宅6楼或者4楼(具体视不同住宅而定,小区业主可到物管公司处查询)以下实际上用的是直供水,而真正高楼层部分才是用的二次供水。 “那么,用直供水部分的住户实际上是可以不分摊二次供水带来的增加费用的。”南京市物价局的这位相关人士表示,按照“谁受益谁埋单”的原则,二次供水增加费用应该是享受二次供水的那部分住户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分摊。 公摊费用是否包含在物管费中有区别 南京市物价局的这位人士介绍,在目前对公摊费用的收费方式上,南京一般有两种:一是包含在物管费中“包干”收费方式;二是物管每月或者每季度单独向分摊公共费用的业主收取费用。“实际上这两者也有区别。”该人士表示,将公摊水电费包干在物管费中,物管公司的营业收入增加,其需要交纳一部分营业税,即公摊费用也纳入了征税额,“多出的税收,物管公司肯定还是分摊给了业主”。 而按照另外一种收费方式,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公摊费用开具的是一种俗名为“自定往来”的专用发票,“这种发票将少交纳或者不交纳部分税收,这样一来,业主实际上也就少分摊了一部分税收引发的成本”。 暂无统一规定,业主可与物管协商分摊方式 小区物管收费和公摊费用有那么多窍门,那么为什么南京至今尚无一个指导性文件? 该市物价局的这位相关人士介绍,在去年3月南京出台新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之前,他们的确有这样的想法———出一个指导性意见,让市民也好参考。不过,后来的调研让他们放弃了这个打算。“很多业主说,这是他们小区自己的事情。”该人士称,经过再三讨论,统一的示范性文件没能出台,但在后来小区物管收费问题中,由于小区业主要么不懂,要么信息不对称,根本没法跟物管公司讨价还价。 该人士表示,小区公摊费用如何分摊;二次供水如何收费;公摊费用是不是包含在物管费中一起交纳……所有的这些问题都可以由业主大会与物管公司协商。他建议,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切实发挥作用,一方面争取业主应有的权益;另一方面让公摊费用等在小区更为合理地分摊。 “南京暂时不会出台分摊费用方面的指导性意见。”该人士称,业主大会可以前往南京市物价局咨询相关问题,并与物管公司敲定相关收费标准。而物管公司须将收费标准报市物价部门备案。 作者:徐关辉/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