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察部门联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江西逐一检查水源一级保护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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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9:17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熊志强) 本报讯江西省环保局、省监察厅近日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全省《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察。 此次督察行动至11月5日结束,旨在彻底查清全省各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及
督察组对市、县城镇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尤其是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整治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对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和保护区内排污口进行GPS定位和拍照存档,填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情况表》,并登记造册。同时督察各设区市和所属县(市、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及挂牌督办企业是否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等情况。 今年以来,江西省以贯彻落实《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组织开展了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将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问题列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之一,连续进行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从今年7月开始,省环保局组织编制《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指导各地对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详细划定,确定保护区红线图,采用全球地理信息系统定位技术,在电子地图上进行定位,对未来15年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安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