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司法界曝出腐败串案:多名法官被“双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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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1:43 黑龙江日报 | |||||||||
核心提示:2006年6至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先后5名法官被中纪委、最高检“双规”或逮捕,其中包括1名副院长、3名庭长、1名已退休老法官,卷入调查的法官、律师多达数十人,调查还在逐渐向基层法院渗透。 一位知情人士称,中纪委、监察部的调查组已进驻广东,调查组领导表示,不解决、不铲除深圳司法界黑幕,决不收兵。
一边是走在改革前沿的全国知名法院,一边是曝出腐败串案的现实。深圳中院的“沦陷”无疑带给了世人深刻的反思。 ■法院的腐败串案深圳中院一批院长、庭长级法官先后被逮捕、“双规”,最初是由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引起的。据一位检察官透露,案子最先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的,调查从已退休的深圳中院法官廖昭辉及资深拍卖师林某开始。 廖昭辉2005年7月正式从深圳中院退休,此前在刑庭、执行庭都担任过法官。在他退休后,检察院调查表明,他在任执行庭法官期间,曾收受一拍卖公司老板林某的贿赂。 林某是广东潮汕人,1980年退伍转业到深圳中院工作,1984年调到深圳市工商局,1990年“下海”筹建了深圳市动产拍卖行,还组织并推动了首次公物强制拍卖,为深圳市拍卖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在业内颇有影响。 廖昭辉和林某被逮捕后,深圳市检察院的调查矛头指向了新上任的民七庭 即破产庭庭长张庭华。今年6月6日上午,刚刚搬到新办公室的张庭华被逮捕,随后检察官在他的汽车里搜出10万元人民币现金。有传言说,检察院当日在他的办公室搜出150余万元现金,其中120万元是港币。 张庭华在深圳律师界口碑很差,业内盛传,在被任命为庭长前,张庭华给一名律师打电话称:“现在是提拔我当庭长的关键时刻,请帮忙马上送上50万现金来,否则我就当不上庭长了。”但一位资深律师对记者说:“这种传言不实,那个律师后来没送钱给他。不过也许他又找了别的律师,毕竟他后来是当上庭长了。”该律师还告诉记者,某公司老板跟张庭华是老乡,“张出事后,这位老板说,张庭华从他手上拿的钱没有数。” 张庭华被逮捕后,案件请示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随后,深圳中院民四庭 即涉外庭庭长蔡晓玲、执行局二处处长 相当于庭长李慧丽被采取强制措施。10月,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裴洪泉被中纪委“双规”。 据透露,目前,深圳市中级法院已有20多名法官、8名律师被调查,另有几名律师“出国”,调查面在不断扩大,并涉及深圳基层法院法官。深圳中级法院的日常工作,由深圳市纪委代管。中纪委、监察部的调查组已进驻广东省,调查组领导表示,不解决、不铲除深圳司法界黑幕,决不收兵。 ■“人民满意好法官”被“双规” 裴洪泉今年51岁,在深圳司法界被认为是个富有争议的人物。 裴洪泉现在的学历是法学硕士,是“专家型法官”。1983年,裴洪泉从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89年到深圳中院,工作多年后担任告申庭副庭长。1994年,深圳中院设立破产庭,裴洪泉担任第一任庭长。1998年裴调任盐田区法院院长,1999年又调任罗湖区法院院长;2005年7月,裴被任命为深圳中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裴在任时获得无数荣誉,曾被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官”。裴被“双规”后,他的副院长职务已经被免去,但人大代表职务尚未免掉。 杨群律师 化名在深圳做了十几年律师,他这样评价裴洪泉:“他胆子很大,有钱敢收,也敢干,没钱不办事。生活百分之百糜烂,他在罗湖法院有四五个关系暧昧的人,有时下班不回家,跟她们在办公室打牌,打完牌去外面吃饭、鬼混。罗湖区法院有个女法官,为此跟老公离婚,因此有的法官对他恨之入骨。” 颇具戏剧性的是,裴洪泉最大的成绩都产生在他任罗湖法院院长期间。 罗湖区跟香港一河之隔,是中国改革开放最前沿阵地。裴洪泉任罗湖区法院院长后,着手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 首先是立案制度的改革,针对立案难,裴推出了“午间立案、预约立案、双休日立案”。 其次是提高司法效率的改革。20002001年,裴着手用简易程序、创设速裁法庭、办标准案、提高当庭宣判率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其中速裁法庭创下的纪录是:1个女法官1天审结10件案子,这些都曾为媒体争相报道。 裴洪泉独创了一个名为“3122”的合议庭组合模式。裴在罗湖区法院还有一项旨在提高司法权威的做法,2002年2月即在法庭上使用法槌,俗称“惊堂木”,成为全国最先使用法槌的法院之一。裴还在罗湖区法院推出“专家型法官”、“夜间法庭”、首创法官助理制度等等改革举措,使罗湖区法院获得了无数的荣誉: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等等。 裴洪泉被“双规”后,深圳法律界有传言说,中纪委在他家查抄出现金2700多万元、美元95万元,现金藏匿在空调、马桶和金鱼池水泥底层等处。 ■都是“破产”惹的祸? 据透露,深圳中院被抓的几名法官,都在裴洪泉任破产庭庭长时在破产庭工作过,案发也都是因为牵涉到破产案。深圳中院破产庭三任庭长为:裴洪泉、蔡晓玲、张庭华,如今悉数被抓。深圳一位律师这样断言:“深圳的破产案件,没有一件没有问题。” 一位律师介绍说,在破产法出台之前,企业资不抵债,然后宣告破产,由法院指定律师成立破产清算组,变卖企业的资产用来还债,这就是破产的大致程序。 一位律师分析说,企业破产案件,法院审理程序缺乏透明度。我国法律关于企业破产的司法程序有不尽完善的地方,这给深圳中院破产庭的涉案法官制造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