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医院提供的调查情况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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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6: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被曝光 涉嫌乱收费 深圳市卫生局副局长张丹表示,上个周六周日,深圳市纪检组、检查组对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一)关于“一天竟按25小时甚至27小时收费”问题。
经查:病人孙妙兴,2006年9月28日因“右侧基底节出血破入脑室”收住我院神经外科,经治疗于2006年12月4日病情稳定出院,共住院67天。10月13日9时医生重整医嘱,护士在电脑中输入新开医嘱(与原医嘱相同)的时间为9时27分,停止原医嘱的时间为9时29分。 由于电脑收费项目设置为按时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故停医嘱时当天电脑收费从零时至9时29分按10个小时收费,新开医嘱从9时27分至24时按15个小时收费。导致当天重整医嘱中“心电监护”(包括心电监护、血压脉搏监测、呼吸监测、血氧饱和度监测)和“中心管道吸氧”2个医嘱共5个项目的收费为25小时(次),此项多收1小时的费用。 经核实收费清单,10月9日收取了在手术室手术麻醉时上呼吸机3小时(8元/小时)的费用,但病房未停止此时段的监护收费,仍按一天24小时收取心电监护(其中包括呼吸监测)的费用,导致出现收费27小时,多收了3个小时的心电监护、呼吸监护的费用。 经查明,病人孙妙兴共收医疗费用211956.68元,该病例多收2429.55元,漏收280.60元,多收占总医疗费用的1.01%。 (二)关于“没用呼吸监测机,居然算了我们1592个小时,总共付给它九千多块钱”的问题。 深圳市人民医院表示,根据《深圳市医疗收费标准》,心电监护、血压脉搏、呼吸、血氧饱和度监测是按项目收费的,没有监测的项目不得收费,该院是按实际监护项目次数收费,不存在分解收费。 昨天,深圳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PM-8000便携式多参数监护仪”的四项收费均按深圳市物价局1994年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新的标准将于2007年元旦进行。 (三)“设备使用率高,医院效益高”的问题。 在2005年9月深圳市卫生局出台《管理办法》之前是存在的,从2005年10月起执行新的分配方案,财务科将科室原来留存部分在10月一次返回科室,由科室进行二次分配。 (四)关于外请专家会诊费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2号《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深圳市对本市内的会诊费用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但没有对市外(跨地区)会诊费用有明确的规定,会诊费交由专家带回原单位处理。 深圳市卫生局负责人表示,深圳市对本市的会诊费用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会诊费由邀请医院付给会诊医院,再由会诊医院给会诊医生;与会诊医生本身并不存在个人结算问题。深圳市人民医院外请专家会诊费用问题的存在确与医院个别人政策性不强,管理存在问题相关。 (五)深圳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曝光的“回扣”问题正在组织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