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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警示高招录取防诈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0:11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江金骐报道 2007年全国高考已经结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展开,就今年的高招录取工作,教育部昨天向考生及家长发出公开警示,以防高招录取中出现受骗或纰漏。 及时了解高招信息 在昨天向外通报相关信息时,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今年是中国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第三年,广大考生和家长应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全面了解招生政策、考生资格名单、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动态等信息。 据了解,教育部今年的高考网上咨询周,分三阶段开展,前两个阶段已经结束,即将于6月25日-29日举行第三阶段,每天咨询时间为9:00-17:00。 严防招生骗子 近年来高校招生录取期间,一些招生中介诈骗活动猖獗,教育部再次提醒考生和家长,坚决不能相信招生中介或个人的招生承诺。 “去年,上当受骗的考生和家长上千名,结果是无一例得逞、无一人办成入学。”教育部领导再次强调:高校招生不会委托任何中介和个人;不会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各高校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所有未经省招办和招生院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均属于虚假录取。这位负责人还说,所有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等各种特殊类型的考生资格,事先须经公示,录取后均会在各省招办和高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他提醒考生和家长,要擦亮眼睛,密切关注所在省招办录取动态。 被录取考生过“三关”自检 这位负责人指出,所有考生被录取后,都可以通过“三关”核实本人录取信息:收到教育部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邮寄的录取通知书;可通过省级招办和招生院校设立的招生信息网查询核实本人录取结果;高校在新生入学后将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经省级招办办理的录取手续对新生实行学籍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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