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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加大环境保护将全面整治居民楼商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1:05 城市晚报
■记者 吕清/报道 本报讯 “现在建设项目用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门槛越来越高,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项目绝不能开工建设。”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在昨日召开的长春市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打响“绿色长春”这张牌,着力建设一座生态型环保型人居型城市。会上签订了“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书,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同时,昨天还成立了长春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崔杰任组长。 “十一五”目标: 污水集中处理率80%以上 “十一五”期间,长春市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森林覆盖率达到21%。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保持100%,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40天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 0%以上。 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排污企业一律停产 对2000年以后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停业(产)或关闭;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重污染行业排污口坚决取缔;对一般污染单位责令关闭排污口;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治理直至停业(产)或者关闭;对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 并且要重点检查松花江沿江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完善应急措施。对未建设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处置设施的,要停产整治,消除隐患。 全面清理整治 居民住宅楼商用 要集中清查变更房屋用途,尤其是居民住宅楼商用、无证经营、违法排污问题,全面清理整治在城市居民区、居民连体楼内开办的歌厅、酒吧、餐饮娱乐、配货站、铝合金加工、废品回收站等经营场所。对尚未安装油烟和噪声污染治理设施、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性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坚决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 2009年年底前 所有排污单位将持证排污 2008年年底前,长春市将对火电发电等重点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2009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崔杰市长在会上强调,从现在开始,所有新上工业项目,都要进工业园区,所有工业园区都必须通过环评。决不允许在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以外摆放工业项目,凡是违反有关规定未进行环评的,有关部门要严格禁批。 相关新闻 涉及公众环境权益项目要听公众意见 ■记者 吕清/报道 本报讯建立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公开环境信息;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环境和生态建设,揭发和检举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长春市昨日召开的全市环境保护大会上,下发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规定,各类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在编制建设规划时,要按规定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否则审批机关不予审批。对未经环保部门和具有环境管理职能机构审批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或核准立项,不得批准用地。市政府每年要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和双阳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 2007年,长春将启动环境在线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新建的重点排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建立先进的环境应急体系,设立市级环境应急调查处置机构,建立县级环境应急网络,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同时,实行环保行政监察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包庇、放任、纵容环境违法和干扰环境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长春市通报9家违法超标排污企业 ■记者 吕清/报道 本报讯 记者在昨日召开的长春市环境保护大会上获悉,日前,长春市对列入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第一批挂牌督办企业名单的农安县南关糠醛厂、榆树市天裕酒精厂(榆树市天裕酒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进行督办,对吉林德大有限公司、榆树市汉德食品有限公司、榆树市屠宰厂、吉林挚友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全顺啤酒有限公司、农安县农安镇凇泉酒厂等7家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并对这9家违法超标排污企业下发了有关通报。 年底前23万人将告别高氟水 ■记者 吕清/报道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今年年底前,榆树、农安两地将解决23万人饮用高氟水问题。明年年末,长春市饮用水中砷、氟超标问题将彻底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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