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残索赔,真的好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2: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图为刘居才腹部的伤口。 李俊辉 摄

  在济南打工的河南籍农民工刘居才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脾脏破裂,实行了脾脏全摘手术,终生不能再从事重体力劳动。27天后,刘居才出院,与家人踏上了索赔之路。几番接触,对方的态度和少得可怜的赔偿额,让不懂法律、人生地疏的刘居才家人跌入了失望和无助的谷底。

  万般无奈之下,他们找到了记者。几天跟踪采访,记者深深体会到了农民工维权之难。

  摔下脚手架

  脾脏全切除

  刘居才所在的工地位于济南市经七路和纬十二路的交叉口,5月9日他在一栋楼上干活时,由于脚下的钢管松动,从3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摔下,导致脾脏破裂,不得不手术摘除。术后,医生告诉他,因为脾脏摘除,他还需要继续服药治疗,恢复期最长可达6年,不能再从事重体力劳动,以后患脑血栓和偏瘫的几率也比平常人大很多。

  雇方为他缴了医疗费,并给了他和家人近3000元生活费。

  雇方只赔6000元

  27天后,刘居才出院,一家人开始就索赔一事与雇方交涉。刘居才的岳父对记者说,他们当时就给工地老板王红群(群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总经理)打电话。对方说很忙,让找她的项目经理刘芳兵谈。找到刘芳兵以后,不等刘居才的岳父把话说完,这位刘经理就是一顿斥责,称刘居才不该不跟他们商量就签字同意做了脾脏切除手术,然后就说像他这种情况,老板说最多给3个月的工资补偿,也就是6000元钱。

  刘居才介绍,他从2006年2月开始就跟随老板王红群的工程队干活,先后辗转威海、沈阳、大连,9月底从大连来到了济南工地。一年多来,公司从来没有与他签订过任何正式的

劳动合同,更没有给投保险。

  律师列出

  25万元“索赔单”

  随后,刘居才和家人多次找公司索赔,一直没有见到老板,对方也一直坚持只赔6000元。

  了解刘居才的情况后,记者咨询了一位文姓律师,文律师根据刘居才的情况列出了索赔明细:后续治疗费用、残疾补助金、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抚养费等项,共计258658元。

  经过多次联系,18日上午,记者陪刘居才和他的家人来到工地,终于见到了老板王红群。

  记者亮明了身份后,王红群对记者说:“如果你是以记者身份来,我今天不接受采访,什么也不说。”

  19日下午,王红群给记者打来电话,让记者安排见面地点,并说她将与一名律师一起到场谈判。

  4小时谈判

  无果而终

  在约好的谈判地点,王老板的“朋友”陈律师接过“索赔单”,审视之后,开始“从法律上评述”。按照王红群带来的陈律师的说法,“索赔单”项目是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而刘居才是工伤,应该按工伤标准赔偿。

  按照这位陈律师的标准,雇方只赔付“残疾补助金”,相当于12个月的工资,加上额外给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抚养费和赡养费,总共3万多元。

  陪记者见证了谈判过程的文律师告诉记者,对方的计算引用的法律标准是完全按正常劳动保险的路子做的。而刘居才与雇方根本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缴

社会保险。“原来不守法,不按法律办事,出了事情又想起法律来了。”这位律师说。

  谈判从下午4点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多,最后刘居才把索赔额降到了20万元,却被王红群老板一口否决,谈判无果而终。

  20日,刘居才的妻子去公司索要刘居才的病历和诊断证明,公司一名中层告诉她:“被老板带走了,要等她从外地回来。”刘居才的妻子要求再提供一些生活费,也被拒绝了,“找你的朋友、老乡借去,我们不给了。”这名公司中层说。


本报记者 李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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