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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英诉扁"抨击司法、侵害名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2:23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徐惠芬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市长选举”案一审判决陈菊当选无效后,陈水扁于6月17日痛批高雄地方法院,称“玩笑未免开得太大”。对此,该案原告黄俊英表示,陈水扁讲话失格,企图影响该案二审。据东南快报报道,黄昨日下午到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控诉陈水扁还有陈菊“侵害名誉”,分别要求赔偿1000万元新台币(以下同)和500万元。 陈水扁炮轰法官“开玩笑” 6月17日,陈水扁在高雄与陈菊一起宣布流行音乐中心选址时,前往陈菊官邸,密谈了40分钟。对于这一判决,陈水扁力挺陈菊上诉到底,还批评法官说:“这是开台湾民主玩笑、开台湾司法玩笑,也开高雄市民和查察贿选玩笑,无法接受这样判决的结果。”看中高雄市房产的陈水扁说,他不相信大家能接受贿选阵营推出的候选人当市长,他是未来的高雄市民,第一个就不接受。他有信心陈菊一定会做满任期,否则“就可惜我买的房子”了。 对于陈水扁的这一言行,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长涂裕斗反驳说,法院任何判决,本来就可受公评,但如果指责法官有立场,必须提出具体事实,不应空泛批评。 黄俊英拟告其“企图影响二审” 该案原告黄俊英日前表示,陈水扁讲话失格,企图影响二审,他正与律师团研究,要控告陈水扁。黄俊英委任律师何旭苓表示,陈水扁称贿选的人还有再重选一次的机会,这严重妨害黄俊英的名誉,因此对陈菊提出500万元的赔偿,对陈水扁则是1000万元。 黄俊英称,领导人应带领民众尊重司法、信任司法,陈水扁反其道而行,抨击司法,是“失格”。他没有贿选,陈菊阵营却在违法时间,拿一张与他无关的光盘指“黄俊英贿选抓到了”,当然为“法律”所不许,陈水扁“站在特定角度说失格的话”,为社会留下不好示范。 黄俊英表示,一审胜诉,二审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很多民众提醒他“小心政治黑手操控二审结果”,不过他对司法有信心。 面对“陈菊当选无效”的判决,陈菊阵营18日表示,将组成一支“坚强的律师团”准备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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