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不应成违规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2:47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6月20日讯(记者 王凯 实习生 李胜华 李玉伦)本报关于花园庄小区无手续建储藏室的连续报道,引来市民关注。有市民表示,基层单位不应把便民作为不办相应手续就搞建设的理由。

  “历下区建委知晓储藏室没有手续,但这不能表示这些储藏室就是合法的。相关规定不能因为某些领导的知情就不起作用。”今天一大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就给本报打来电话,他说,自己一直在关注本报对花园庄小区内百余小平房的报道,对于历下区建委和建新街道办事处的解释,他有些看法。

  家住北园大街附近的王先生说:“建新街道办事处建的储藏室,跟一些村改居居委会建的旧村改造房性质一样,都属于无手续建房,即都是‘野楼盘’、‘违章房’。”他说:“他们都可以说是便民,也肯定能得到一些居民的支持,但不办手续就是违规。”

  还有的市民表示,花园庄小区的储藏室确有便民的作用,但没有手续也真是让人用起来不安心,要是被拆除了又让人觉得可惜,有关部门或单位如果能给这些储藏室办理正当手续,给一个正规的“名分”就好了。

  此外,也有不少市民来电反映其他地方的单位或个人无手续搭建房屋。对于这种情况,本报将持续关注。

  本报“八乱”投诉热线82886098,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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