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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规”老总授意多人“劫夺”自己一审获刑6年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2:47 舜网-济南时报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记者 李京华)曾被多家媒体报道过的情妇率众劫走“双规”老总案,在被劫老总姚传锐的情妇、侄子等人分别被法院判刑后,姚传锐本人20日也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据悉,2005年11月1日,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决定,对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姚传锐在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1号齐鲁情宾馆实行“双规”。期间,姚传锐诱使负责看管他的保安员李晓雷(已判决)违反规定,以发送短信的方式向刘倩、姚伟(已判决)等人转达希望被劫夺的愿望,并通过李晓雷向刘倩、姚伟传递劫夺方案,授意刘倩、戴宏(已判决)等人聚集多人实施劫夺。2006年2月27日19时许,戴宏等20余人趁服务员送饭之机强行闯入“双规”场所控制住保安人员,姚传锐趁机脱逃。2006年2月28日,姚传锐在由天津开往上海的列车上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传锐在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对其施行“双规”期间,为逃避审查,指使并授意刘倩、姚伟、戴宏等人策划劫夺方案,由姚伟、戴宏、熊忠纠集多人对其实施劫夺,致使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纪委对其的审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应予惩处。 法官说,同案犯刘倩、姚伟的供述一致证明,他们是在接到保安员发来的信息并确定姚传锐希望从“双规”场所被劫夺的愿望后开始商量对策,制定劫夺方案,该事实与同案犯李晓雷关于姚传锐告诉其姚伟、刘倩的联系方式并让其发信息的供述相互印证,可见,姚伟、刘倩等人的犯意是由被告人姚传锐引起。因此,姚传锐是劫夺事件的策划者、指挥者,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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