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肇事船索赔38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6:00 都市快报

  通讯员 王舜毕

  本报驻宁波记者 俞 莹

  本报讯 “方桥多次被撞,以前都是通过海事部门的协调解决的。可这次实在太过分了,居然把桥给撞塌了!我们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

  昨天,被撞塌的老方桥管理单位、奉化市江口街道办事处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据了解,被送上被告席的是肇事船所有人陈加平,及船舶经营方“舟山市普陀船务实业有限公司”,江口街道共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80万元。

  目前,海事法院已经对此立案,将择日开庭。

  今年5月23日,“浙普16002”轮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船员对桥梁通航净空高度估计不足等原因,撞上了有百年历史的老方桥,使得桥整体倒塌,并造成桥上三名行人落水,其中一人死亡。

  5月25日上午,应老方桥的管理单位奉化市江口街道办事处的申请,宁波海事法院法官赴奉化方桥对肇事船舶“浙普16002”轮实施扣押,并对船上相关证据进行保全。

  目前,“浙普16002”轮锚泊在老方桥附近的奉化江上,扣押后,该船不得离港作业,不得抵押、转让、变卖及光船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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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为什么老是被撞?

  记者从宁波海事法院了解到,近年来,桥梁被撞事故呈上升趋势。正在建设中的宁波庆丰桥前段时间险遭千吨货轮撞击;宁波-舟山连岛跨海大桥也曾发生船舶碰撞事故。海事法院的王法官告诉记者,桥梁被撞事故一旦发生,将直接危及陆上及水上

交通安全,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桥梁为什么总是被撞?海事法院的赵沛耿法官分析认为,以往建成的桥梁在设计上过多地考虑了陆上交通,对水上交通缺乏长远考虑,桥梁的净高设计不够,涨潮时大一点的船舶就难以通过;另外,架桥水域水流变化大,船舶通航密度大,也使得船舶航行事故发生的几率增加。

  此外,水面航行的船只也存在问题。赵法官说,在姚江上,从事砂石运输的有上百艘小型钢质船舶,有的船主只顾眼前利益,对船舶维护保养不到位,并有超航区航行现象(海上运输船舶擅自到内河航行),有的甚至没有经过船舶检验,致使船舶长期处于不适航状态,也是诱发事故多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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