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注水肉最高拟罚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6:2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今后,若发现加工“注水肉”等非法行为,生产经营者将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巨额罚款。昨天,记者从市人大了解到,《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集意见结束并将于下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将危害市民餐桌安全的不法行为最高处罚额度提高了5倍。

  草案规定,以下五种行为如果情形严重,经营者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这五种情形分别是:利用非法途径销售或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材料,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非食品用添加物,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鲜剂,违反规定在食品中注水或者其他物质,采购、加工、使用、销售、储存无证、无批准文号或者无法追溯来源的食品及其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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