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假释后再抢事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6:2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劫匪张某获假释后,竟又找到当年的抢劫对象王老汉实施抢劫进行报复。近日,张某被延庆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张某是延庆某村的农民,去年年初,他由于抢劫村里的王老汉,被法院判处3年徒刑,同年9月获假释。今年2月27日晚8点,张某酒后偶然经过王老汉家,忽然想起自己曾因抢劫王老汉被判刑的事,便翻墙入院准备进行报复。他用椅子狠砸王老汉的头部。王老汉失去知觉后,张某从对方衣兜里翻出90元钱逃跑,但不久便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张某在假释考验期内重新犯抢劫罪,应当撤销假释,将原来所犯抢劫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与此次犯抢劫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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