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广澳港区对外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6:20 深圳特区报

  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

  汕头广澳港区对外开放

  【本报汕头6月20日电】(记者吴绪山)记者日前从汕头口岸局获悉,汕头市广澳港区口岸开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6月4日国务院发来“关于同意广东汕头港口岸广澳港区对外开放的批复”,同意广澳港区一类口岸开放的申请。此举对汕头市打造现代化港口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广澳港区从2002年申请为临时对外开放港口,每半年都要报交通部审批一次,此次获得正式批准,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做各项准备,迎接下一阶段国家组织海关、边检、海事、检验检疫局等口岸查验单位到场验收。各口岸查验单位将对广澳港区的航道、码头前沿、现场办公设施等方面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将由国务院委托交通部对外公布,届时广澳港区将成为长期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

  广澳港区位于汕头市濠江区广澳湾,北临市区北区,南部面向南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港区水深条件优越,湾内10米等深线距岸仅1至1.5公里,南牙角自然水深20米距岸仅约3公里,满足30万吨级原油船舶全天候停泊的水深23米距岸仅约5.8公里。岸线资源丰富,长达10公里,已被列为《广东省港口布局规划》重点岸线。港区基本没有泥沙来源,泥沙淤积轻微,地质结构相对稳定,距离城市中心区域适中,是粤东唯一的天然深水良港,也是汕头市今后重点发展的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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