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吹上天 封嘴三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7:1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彻底治疗胃病只需19.8元。”“用药后,夫妻生活强多了。”……昨日上午,省工商局通报了近期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检测情况,15种药品和保健食品因为涉嫌违反《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被省工商局停止其发布广告1~3个月。据悉,这是省工商局首次集中叫停涉嫌违规药品保健品广告。

  “此次被叫停的15种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主要是涉嫌虚假、违规宣传,有的则是擅自篡改药品广告审批的内容,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要求。”省工商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15种食品和保健食品中,有12种被停止广告发布1个月,有3种被停止广告发布3个月。

  记者发现,此次被叫停的15种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中,一种名为“基因癣清”的药品广告这样宣传:“使用10~15天皮肤开始恢复正常,20天左右就能完全好。”省工商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常识判断,皮肤癣病要想在20天内就彻底根治,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因此这个广告属于明显的夸大疗效,虚假宣传,停止广告发布1个月。

  还有一些药品广告则涉嫌违规宣传。根据《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当中,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工商部门的处罚通知发出后,受到处罚的单位还有3天的申诉期,随后就将按照处理意见执行。”该负责人表示。

  据广告处负责人介绍,在叫停这15种药品

保健品广告的同时,还有20种涉嫌违规发布的药品广告也正在立案查处当中。而这仅是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始。据了解,今年下半年,全省工商部门将展开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8类违规违法的药品广告将是整治的重点,其中“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几种药品广告是整治的重中之重。

  对于在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中擅自篡改药品广告审批内容、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进行虚假宣传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药监部门将撤销该品种药品广告的批准文号,情节特别严重的,还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

  本报记者王鑫赵素冰

  海飞丝、玉兰油广告涉嫌违法

  由于夸大宣传产品效果,海飞丝、玉兰油、潘婷、旁氏等多个知名

化妆品广告在沪被曝光涉嫌违法。目前,上海工商部门已对相关违法品牌广告进行立案处理。

  据统计,5月上海主要媒体发布的化妆品广告违法率超过19%,而1月份的监测数据仅为0.02%。广告违法次数排名前10位的产品中,有9件是化妆品。

  此次被上海工商部门曝光的违法化妆品广告包括:海飞丝新生去屑洗发露、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潘婷乳液修复系列、玉兰油焦点皙白泡沫精华凝露、玉兰油多效修护防晒霜等产品的广告。

  据分析,这些化妆品广告的违法表现主要是夸大产品功效,广告中含有使用产品前后效果对比的画面。如,在玉兰油焦点皙白系列产品的广告中,一位模特不断“变脸”,前后对比判若两人;而在不少洗发水广告中,模特的一头枯发瞬间得到“滋润”,甚至连颜色都变得不同。

  此外,部分化妆品广告对产品使用效果作出绝对化的承诺。如,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广告宣称,“头屑不再来”;力士焕然新生系列广告宣称,“紧急修复严重受损发质,只需14天”;海飞丝新生去屑洗发露广告则宣称,“从第一次洗头开始就能有效去除头屑”等。(新华社)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