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老总劫自己 被判有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7:4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双规”老总姚传锐授意20多人“劫夺”自己,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据悉,2005年11月1日,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决定,对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姚传锐在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1号齐鲁情宾馆实行“双规”。期间,姚传锐诱使负责看管其的保安员李晓雷(已判决)违反规定,以发送短信的方式向刘倩、姚伟(已判决)等人转达希望被劫夺的愿望,并通过李晓雷向刘倩、姚伟传递劫夺方案,授意刘倩、戴宏(已判决)等人聚集多人实施劫夺。2006年2月27日19时许,戴宏等20余人趁服务员送饭之机强行闯入“双规”场所控制住保安人员,姚传锐趁机脱逃。2006年2月28日,姚传锐在由天津开往上海的列车上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传锐无视社会秩序,在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对其施行“双规”期间,为逃避审查,指使并授意刘倩、姚伟、戴宏等人策划劫夺方案,由姚伟、戴宏、熊忠纠集多人对其实施劫夺,致使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纪委对其的审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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