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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高利贷 法官动用“法律武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7: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两名法官违规对外放高利贷,然后利用自己的权力为自己的贷款“护航”,采取重新出具借据等手段,虚假变更债权主体诉至所在法院,利用审判权、执行权枉法裁判、违法执行,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并被“双开”。 法官被“双开” 2007年5月,衡阳市衡南县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一名是法院副院长王远鹏,分管民二庭(即原来的经济庭),一名是民二庭庭长谭静。 这两名法官违法的原因非常出人意料:两人联合放高利贷,在高利贷不能如期收回的情况下,假借他人之手起诉到衡南县人民法院,在他们自己手上完成审判过程,然后又违规执行。 衡阳市纪委迅速介入此案,查清了两人的违法事实,并于4月20日作出开除两人党籍的决定。同一天,衡南县人民法院作出开除两人公职的决定。王远鹏,1962年出生,历任衡南县人民法院庭长、院长助理、副院长等职。现已被关押。谭静,1963年出生,历任衡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民二庭庭长等职。 放出大笔“高利贷” 2007年五六月间,记者曾两赴衡阳市南岳区,与高利贷事件有关的是当地一个名叫“养生园”的房产项目。该项目由长沙一个大型集团公司投资开发。而衡南县人民法院两名法官的放贷一事正是在此“东窗事发”。 几经辗转,记者终于与受害人取得联系。他透露,有关处分决定所指的伪造证据、枉法裁判,主要指的是这个案子。可以确定的是,直接导致两法官翻船的,就是有关“养生园”项目的放贷一事。 2004年4月,衡南县老板刘某以衡南县六建公司项目部的名义承包了“养生园”的部分工程项目,前期垫资700余万元。根据相关部门的承诺,他将于2005年拿到这笔工程款。 然而,到了2004年年底,银行传出改制消息。相关部门800万元的贷款计划无法实现,承诺给刘某的工程款也因此被搁置,刘的资金立刻面临枯竭的危险。刘某不得不四处筹款。这时,一个叫李峥(化名)的人出现了,此人是衡南县人,时任六建公司一相关负责人。 李峥把刘某介绍给了同是衡南县人的衡南县人民法院法官王远鹏和谭静。一番接触后,经李峥介绍,2005年4月,刘某从王、谭处共借到了50万元,约定的利息是7分。此后的半年中,刘某继续找朋友融资保障工程进程,同时按照协议约定把利息支付给两名法官。此后,刘某又从谭处借了50万元,并给谭打了一张借条,李峥作为担保人。 不久,王远鹏和谭静找到刘,称要重新打一张借条。借款的对象由王远鹏和谭静改成了李峥。刘某猜测,这个变化应该是两借款人考虑到他们自己是法官,出面做债主不方便,于是包工头刘某重写了一张给李的借条,谭静则将原来的借条退还给刘。 “法官”起诉索要借款 据刘某回忆,大约在2005年10月间,两名法官提出利息应该上调,加到10分,这个利息大概是正规银行贷款利率的近20倍。这样一来,到2006年10月时,利息已近100万元。之后,两位法官再次催要本金和利息。刘说,工程款不用多久就会有部分回笼,利息本金一分钱都不会少。但两位法官不干,提出一个让他目瞪口呆的“办法”。 王、谭二人告诉刘某,他们决定按照借条协定来起诉他,名义上的起诉人是李峥,刘某只需要配合官司进行就可以了,钱由执行局来收;不过执行时不会针对包工头刘某,而是会从他所在的公司、拖欠他工程款的开发商处执行。两法官特别强调,刘不用应诉,也不用上庭,事情他们会处理妥当的。不久,此案以被告拒不到庭的名义缺席判决。2006年12月,法院将衡南六建公司的账户冻结。 随后,法院开始执行该工程的开发商某集团公司。该集团的法律顾问开始调查此事,并找到了刘。一直承受巨大压力的刘将事情真相和盘托出。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他随即找出了那张关键的原始借条。开发商方面开始不断举报,最终材料反映到了湖南省纪委。这起全国少有的法官私放高利贷、伪造证据、枉法裁判案件立即引起了纪检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迅速查清了事实。 衡阳市一名律师说,以前通过法官进行审判权力寻租的情况并不罕见,但是像这种“光着膀子上阵”,通过审理自己当原告的案件来保护自己非法所得的案子,还是第一次听说。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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