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对学校安全管理负有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7:53 南海网-海南日报

  新华社成都6月20日电 四川近日首次明确学生家长在学校安全管理方面也应负有责任,以期通过学校、家长和社会的紧密配合,共同维护学生安全。四川省近日出台《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在学校安全管理方面,除了明确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责任外,首次将“学生家长的责任”单列,并且明确提出:学生家长(含其他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做好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有条件的,可以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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