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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屋里飘风飘雨 人生路有阴有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8:30 山西新闻网
好心人的帮扶常令黄会芳感动 儿子4年前因车祸身亡,丈夫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自己因小儿麻痹只能在轮椅上度日,经不住打击的女儿3年前离家出走;这个家没有居所,没有地种,唯有的两张胜诉判决书至今两年难以兑现。支撑她坚强走下去的,是好心人的一路呵护—— 我们要说的主人公黄会芳,是运城市盐湖区北城办安乐巷人。但除了户口,她实际上在这里既没有房子,也没有土地。 不幸人连串不幸事 黄会芳记得自己是在四五岁时患上小儿麻痹的,从此,她再没能站起来。 她出生在上世纪50年代,在家排行老大。后来父母又接连生了三男两女。 “天生”的残疾让她从此与读书上学无缘。每当看到同龄人从自家门前走过,她何尝不羡慕呢?可母亲总说学校离家太远,你又不能走路,家里条件就这样咋上呀?望着母亲拉扯他们姊妹几人,每天身心疲惫的样子,懂事而敏感的黄会芳再也不提上学二字了,在家跟母亲学纳鞋底、做针线。12岁那年,她又开始学习裁缝手艺——这成了她出嫁后维持生活的唯一支撑。 她当时出生在现在的盐湖区北相镇曹允村。19岁那年,父亲将她的户口迁到现在的盐湖区北城办北街村委会第二居民组,并与当地一青年成了家。后来因嫌弃她是个残疾人,两人分了手。家庭的破裂和自身残疾,她“识相”地接纳了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上门女婿。丈夫的户口也随之迁到了北街村第二居民组,但户口有了,却迟迟分不到土地,批不下宅基地。 就在她多次申请宅基地却没有着落的时候,1993年她通过熟人在本村花8500元办下一块宅基地。有了宅基地,她从此也有了心劲和担子,更努力地靠一手裁缝手艺和丈夫下苦挣钱准备盖房。可是还没等到她攒够盖房子的钱,2003年刚过完春节,无意中得到消息:有人在她们的院基上拉砖准备盖房了。在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调解下,她从村委会得到了13500元补偿,并承诺另给她批座院基,但至今未果。 儿子车祸身亡 2002年11月17日16时许,黄会芳的儿子焦鹏飞准备去姚孟初中上学。黄会芳的小叔子焦建军驾驶一辆摩托车,带着焦鹏飞沿台运线由南向北行驶到北相水管站门口时,撞上停放在路上的一辆农用三轮车尾部,二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盐湖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焦建军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农用三轮车车主任某负次要责任。因对方未履行赔偿,黄会芳等家属向盐湖区人民院提起诉讼。盐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已生效):被告任某赔偿各项费用29000元。 法院虽然判决了,但黄会芳却未能得到赔偿。就在她无奈又无助的情况下,想到了法律援助中心。2005年在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她又把儿子上学的盐湖区姚孟初级中学告到了法庭,要求讨回儿子应得的保险金3000元。盐湖区人民法院驳回了黄会芳的诉讼请求,黄会芳再次上诉到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中院法官的大量调查取证,2006年5月15日作出判决:1、撤消盐湖区人民法院(2005)运盐民相初字第63号民事判决;2、盐湖区姚孟初级中学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人民币3000元。《黄河晨报》2006年7月12日曾以《学校收了保费却未上报、学生意外身亡家长起诉姚孟初中被判赔3000元》为题进行了公开报道,但黄会芳从终审胜诉的那天,到现在整整一年时间过去了,至今仍没有讨到一分赔偿款。“赢了两个官司却拿不到赔偿,这判决书如同一纸空文。”身心疲惫的黄会芳面对一份份胜诉的判决书,声泪俱下:“这是两条人命呀,快五年了,谁能帮助我啊?” 女儿离家出走 黄会芳家中接连的不幸,加之黄会芳丈夫的间歇性精神病,20岁的女儿再也无法忍受家庭带给她的创伤。 2005年4月的一天,女儿趁家中无人,偷偷地打开父母的衣柜,将家中仅有的400元积蓄翻了出来,给父母留了100元,带着300元、带着对这个家的眷恋、也带着对这个家的爱与恨悄悄出走了。这一走就是两年,至今没有音信。当记者问其是否想女儿时,黄会芳眼泪马上噙满了眼眶:自己身上掉下的肉,能不想吗?只是苦于行动不便、丈夫有病无力寻找呀!女儿真的嫌家穷吗?一位村民道出了实情:家境贫寒本不是黄会芳女儿离家出走的主要原因,关键是其患病的丈夫一旦犯病,就没命地打孩子,每次都要叫来亲戚前来阻止才能得以控制,“可能是女儿实在无法忍受才选择了出走。” 女儿出走后,黄会芳整日以泪洗面,原本唯一的精神支柱又彻底地崩溃了。以前靠自己给人缝缝补补还能换点收入,如今儿子死了、女儿失踪了,两份能变成钱的判决书又迟迟得不到执行,也只好放弃了给丈夫治病,她认为老天不该如此对待她这样一个残疾人。 出门常遇好心人 用“屋漏偏遇连阴雨”来形容这个家,再恰当不过了。但黄会芳说:“虽然我这破屋经常漏风漏雨,可也经常会有阳光照射进来。”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她每天摇着轮椅奔走在盐湖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盐湖区等单位。她觉得自己太委屈了,为了能执行回她应该得到的赔偿,几年来,她坚持不懈地求助法律求助司法部门。 为了方便,她在市区解放北路原盐湖区农机厂内以每月70元租了一间房,时间一久,好多市民开始关注这个每天摇着轮椅出入的残疾人。2005年初春的一天,同在农机厂内居住的60多岁的廉增文老人,看见黄会芳实在可怜,就同老伴商量在厂里让出一间本应归自己居住的房子让其免费居住,并于当年3月份和老伴一起把黄会芳的铺盖搬过去,为她支起了临时的家。还有个好心人帮她在空旷的原本为车间的房子里用彩条布搭起了个容身“卧室”,为她避风遮寒。 提起帮过她的人,黄会芳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她热泪盈眶地述说了帮过她不留姓名的好心人,她说好多热心人见她摇着轮椅,到了法院又没法上台阶,只能在台阶下等着法官,于是纷纷向她伸去援助之手,你30元他50块,虽然只能温饱一时,但却使她坚定了世上还是好人多的信念。她说一次在盐湖区法院,一个只说姓胡的30多岁的女士得知她的遭遇后给她丢下70元,说了一句话:“我没有多的,这钱你吃顿饭吧!”就匆匆离去;还有一次在运城中院,碰到一个50多岁的女同志,得知她路远不回家吃饭,就靠硬撑着等法院上班时,马上掏出20元递给她,黄会芳问及姓名时,女同志说道:“留什么姓名,我学雷锋呢!”类似的事实在太多了,还有一个卖水果的在经过盐湖区法院看见她在门口,停下来给她送了一把香蕉、一瓶水、两包橘子,说:“我还有两个娃上学,钱没多少,给你点水果吃吧!”这样的事她遇到过不计其数。就是这样,几年来,她面对着每天有时只吃一顿饭,有时一连几天都只能以馍充饥的现实,为了讨回自己的公道而痴心不改。 漫漫长路需人扶 黄会芳一路艰辛一路走过,面对一个手摇轮椅的残疾人,记者每次看到她,心里也都一阵酸楚。不知道那些已经被法院确认应该赔偿而不愿赔偿的被执行人,此时作何感想?当得知政府给予她的每月200来元钱的最低生活保障费,也在今年不知何故被取消时,心里感到一阵空虚。 为了让黄会芳的判决书尽快由一纸空文变成饭菜,变成基本生活用品,记者于6月4日来到盐湖区姚孟办事处姚孟初中,虽然没有见到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姚文生,但与一名副校长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和调查,最后见到了姚孟联校新来的校长王金海,初知情况的王校长对黄会芳的遭遇深表同情,表态尽快分次付清黄会芳的执行款3000元。不久,第一次的1000元已经给付。 为了弄清黄会芳另一笔执行款的难度和阻力,记者6月14日再次见到了曾帮助过黄会芳的盐湖区司法局局长李绪真和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继红。二位叙述了当时援助黄会芳的艰难经历,并客观地说明了目前执行中遇到难题的症结所在,表示他们将尽力继续帮助这位残疾人。 一个残疾人需要社会的关爱,需要全体市民的帮助,如果人人都能献出一点爱,黄会芳会好好活下去的,黄会芳的家会慢慢好起来的,愿她这不幸漏风漏雨的“小屋”,也会飘进温暖的阳光。 李为民 董应赞 (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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