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船税将行车主尚有疑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8:37 山西新闻网

  

  7月1日起,新车船税将取代原先的车船使用税,随交强险一同征缴。昨日,记者采访相关部门获悉,我省机动车车船税将统一由省内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11家财险公司代收代缴,具体实施细则已提交相关部门讨论。

  税务部门:省城车主不赶末班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新车船税保持了原车船使用税税额的下限,但将上限提高了一倍左右。对于提高标准的新车船税,外省一些城市出现扎堆缴税的情况,但省城车主似乎对此并不“关心”,各税务大厅也没有出现赶搭末班车的现象。

  昨日上午,记者在太原市地税局税证大厅看到,车船税窗口前冷冷清清。这里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原先许多车主并不在意,还有部分车主认为不交车船税,税务部门也没办法,因此缴税并不积极。

  记者了解到,新车船税规定的出台,在征收方面最大的变化是,将随交强险一起缴纳,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税金的缴纳,改变以往由于缺乏强效机制,车主缴税不积极的状况。

  车主:心中疑问还有很多

  采访中,不少车主表示,尽管缴纳的税金自己也能负担得起,但对于诸如滞纳金、我省具体提高比例、保险公司代收等还有不少疑问。“希望相关部门能从咱们本省实际出发,考虑降低一些标准。”货车司机方师傅表示,与沿海一些发达城市相比,我省居民的收入普遍处于中等水平,因此在国家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实行较低的标准,减轻车主负担。

  私家车主洪先生担心的则是车船税如何征收滞纳金的问题,“我现在担心的是,我的车买了四年多了,一直没有缴过车船使用税,不知道这次征新车船税的同时,会不会对以前的欠税加征滞纳金。”

  还有不少车主对保险公司代收税金的做法表示质疑。“不管什么税款,按理都应该交给税务部门,现在由保险公司代收,出现问题该找哪里?”车主胡女士疑问道。

  对于这些疑问,省地税局有关人员表示,我省有关新车船税征收的具体细则仍在研讨中,车主的这些担心和建议都将作为制定实施细则的参考依据,具体的征收比例也将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

  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办法将出台

  “我们目前正在做相应准备工作,确保各营业网点7月1日能正常办理车船税的收缴。”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山西分公司负责此项工作的杨林妍女士告诉记者,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了系统的升级改造,包括出单、财务等系统,同时,单证的修改和换发也已经完成。

  记者从省保监局了解到,6月中旬,由地税局起草的我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发到了省内各财险公司,对车船税代收代缴中的细节,如怎样向税务机关结报税款、税款结缴期限等问题,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这些意见经过整理汇总后,我省的《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下周将出台。

  本报记者 刘捷 薛皓中 岳威

  刘捷薛皓中岳威

  (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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