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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讯管理局打击滥发电子信息 半月接279宗举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8:52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专稿(驻香港记者 梁弢):打击滥发电子信息法例本月1日在香港生效后,电讯管理局在短短半个月内已收到279宗举报个案,当中有39%与滥发电邮有关,53%涉及滥发传真。有信息科技公司指出,在法例生效后,滥发电邮公司多数已转移阵地到海外,故法例未必能有效改善滥发电邮情况。 电讯管理局发言人表示,已生效的法例第一阶段,主要针对透过不正当手法把商业信息发送给大量的接收人;第二阶段会规管商业电子信息发送,故管理局暂未能对滥发电子信息个案提出检控。 代理反垃圾电邮软件的PPN公司销售总监冯辉中表示,有关法例在月初生效后,短期内可能对滥发电邮起到阻吓作用,长远而言成效不大,因为有迹象显示,不少滥发电邮的公司已转移到香港境外,以逃避法例监管,市民每天收到的垃圾电邮中,超过90%便是来自海外。 冯辉中指出,自法例实施后,其公司收到有关如何“反垃圾电邮”的查询明显增加。他表示,现时不少中小企公司仍未安装对付垃圾电邮的软件,雇员每天处理大量垃圾邮件,最终影响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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