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三项惠民新政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9:55 河北日报

  ■大力推进就业■促进工资增长■加强市场监管

  阅读提示

  继在全国率先出台解决群众住房、看病、上学问题的三个政府文件之后,省政府日前又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报酬权益促进工资收入增长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三个政策性文件,再次引起全省人民的广泛关注。

  为了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些政策内容,本报记者走访了有关领导和专家,对文件的重点和亮点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推进就业

  ■完善就业政策,增加就业岗位

  【意见要点】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3年。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初次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35岁以上、男40岁以上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人员,从当地财政安排的就业再就业资金中给予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将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一名成员,纳入《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享受相关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解读】今年全省将新增城镇就业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其中困难对象再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目前我省正在着力以“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为重点,建立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在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同时,支持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加大对技工院校的财政投入

  【意见要点】在使用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时,技工院校与其他职业教育院校享受同等待遇;城市教育费附加中用于职业教育的资金,按照办学规模确定分配比例,用于技工院校。

  【解读】这是我省首次将对技工学校的支持列入就业政策中。自1998年以来,随着全国中等职业教育面临全面“滑坡”,技工教育陷入“低谷”。但随着近年我省采取各项措施加强技工院校发展,截至2006年底,全省公办技工学校已有160所,在校生13万人,年培训量10万人;民办培训机构1153个,年培训26.7万人。目前,技工院校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甚至出现毕业生供不应求的局面。为此,我省决定进一步加大对技工院校的支持力度。

  ■实施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

  【意见要点】每年筛选一批具备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采取企业与技师学院联合等形式进行定向培训。对承担“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任务的技师学院和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从省就业再就业资金中给予培训补贴。

  【解读】“十一五”期间,我省技能劳动者的需求总量将以每年20%至25%的比例持续高速增长,但目前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去年劳动力市场高级技师供求比例为1∶3.13,在装备制造、冶金煤炭、建材建筑、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制药技术、纺织服装、商贸服务、现代物流等重要产业

  中,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为此,我省将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企业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行名师带徒制、技师研修制。

  ■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供资金保证

  【意见要点】对2005年底前已享受免费培训仍未就业的人员,可以再提供一次技能培训。各地用于农民工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当地就业再就业资金的5%。

  【解读】目前,我省把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帮助转移到对就业进行帮助,大力开展就业培训、技能培训等,同时积极发展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阳光工程等各种培训。2006年,阳光工程已经发展为技能培训、进城务工引导性培训、创业培训和农业科技培训四个方面。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扩大针对农民转移就业的各种培训。其中,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行动中,阳光培训将达100万人次。针对扶贫县的“万人培训”活动中,还将在每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组织200个贫困农民参加技能培训,并对合格学员颁发就业资格证书,输出到订单协议企业稳定就业。

  ■对困难家庭高校

  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

  【意见要点】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年底未就业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可以从第二年开始纳入失业保险范围,每月获得不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失业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毕业后返回原籍的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有关部门将优先安排其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帮助。

  【解读】据了解,我省还将进一步健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评估制度,将毕业生就业率与财政投入、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等指标挂钩,以此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完善。

  工资增长

  ■职工工资增长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意见要点】从2007年起将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率纳入各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目标,力争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解读】这是我省第一次将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率纳入各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尽管近年省政府采取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增加特殊岗位津贴和发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措施,但我省企业职工工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行业间收入差距扩大,相当一部分职工尤其是低收入者工资增长缓慢,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依然存在。

  ■坚决制止以执行最低工资为借口降低工资水平

  【意见要点】所有用人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必须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同时,要认真落实延长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支付标准。

  【解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保障职工基本报酬权益的强制性规定。我省2006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原来相应提高了4.76%至11.54%,档次设置也由原来的3个增加为4个。全日制最低工资月标准分别是580元、540元、480元、440元;非全日制最低工资小时标准分别是6.6元、6.2元、5.6元、5.2元。我省还将对这一标准定期进行调整,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相适应。对拒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或以利用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工资增长不得低于指导下线

  【意见要点】要督促和指导企业制定落实工资增长指导线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执行,保证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工资增长不得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当围绕工资指导线中线安排工资增长;因不可抗因素达不到下线的,需按隶属关系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准。

  【解读】工资指导线是政府确定的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目标,是政府对生产经营正常、有经济效益企业工资增长的基本要求,对工资水平偏高企业的工资增长起控制线的作用。我省目前仍在执行的2006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8%,中线为11.5%,下线为4.5%,适用于我省境内不同所有制性质和不同隶属关系的城镇各类企业。

  ■国企职工工资增幅

  不达标扣领导工资

  【意见要点】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幅没有达到工资增长方案要求的,经营者收入要按同比例扣减;调增工资、补发拖欠工资视同实现利润,不影响经营者收入的确定。

  【解读】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涨工资出现的“只涨老总不涨员工”的情况值得警惕。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06年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把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与企业经营者收入联系起来,企业工资增长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的,按双倍比例扣减经营者收入。

  ■企业要为全体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意见要点】要尽快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的同时,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为全体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当前特别要关注和解决好临时用工、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问题。

  【解读】各地不得把允许企业不参加社会保险、降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作为吸引投资的优惠条件,坚决纠正一些企业只为管理层和少数技术骨干参保缴费、以各种理由不为普通职工参保缴费的错误行为。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瞒报工资缴费基数的,要按照有关法规从严处罚。对城镇长期停产半停产、“三无”(无土地、无厂房、无设备)和特困企业的职工,当地政府要区别情况研究制定措施,帮助解决医疗保险问题。

  ■确定企业工资要集体协商

  【意见要点】要加快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末,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类企业基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解读】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传统的企业工资确定方法多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能确保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也有利于企业建立和谐稳定劳资关系。近年来,我省积极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省已有4.5万多家企业试行这一制度,但还存在覆盖面低、规范程度和作用发挥不太理想等问题。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已经着手制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以推动这一制度建设。

  市场监管

  ■实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意见要点】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加快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研究制订一批急需的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解读】治理农产品污染首先要管住源头,我省目前已制订覆盖了85%以上农产品品种的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对影响食品安全的农药、肥料使用有了明确标准。今年还将制订农产品生产记录操作系列规范。对全省所有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实行了准入制,推行认证农产品产地编码、动物标识和包装安全标识,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我省正着手制订多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

  ■社区和新农合医疗实行药品配送管理

  【意见要点】完善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监管措施,扎实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城市社区医疗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配送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械生产使用单位和销售人员诚信管理,实施药械流通实时监控措施。

  【解读】为确保用药安全,我省华药、石药、神威等制药企业,将为城市社区医疗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生产疗效确切、简易包装的基本药物。到年底,全省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将全部登记入网,进入我省的全部药品将实现实时监控,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有效控制假劣药品对百姓的危害。

  ■严厉打击建材装饰

  毒害物质超标

  【意见要点】继续对人造板、再生塑料制品、电线电缆产品、建筑材料、

装修装饰材料等品种实施重点整治。

  【解读】我省质监部门通过治理,将淘汰一批生产条件差、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对建材市场进一步加强了许可证管理,对部分产品强制进行“3C”认证。同时,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毒害物质超标、污染居室环境、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造成危害的假冒伪劣建材装饰材料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意见要点】进一步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机构服务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的举报、查处、公告、统计、通报等工作制度。

  【解读】目前我省

商标权、著作权侵权问题较为严重。为此,有关部门今年将突出抓好大中型商场、批发市场、大型展会、图书城、电子城等重点区域的知识产权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意见要点】加大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的监控力度和对城市及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解读】目前传销已发展为“经济邪教”,传销组织在屡遭打击的情况下不断变换手法迷惑百姓。我省一方面加大对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的打击,另一方面在全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招募10万名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宣传传销的危害,从底层瓦解传销组织金字塔的塔基。

  ■查处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

  【意见要点】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力度,控制住虚假信息产生源头,切断传播渠道。

  【解读】广告是商业欺诈的传播源。我省将逐步实施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报、广告企业资质认证等制度。对房屋买卖中的合同欺骗行为,非法行医行为,商业促销中的欺骗消费者行为将严厉打击。

  □本报记者 马建敏 硕强 刘剑英 董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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