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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11:2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新)西安市教育局昨日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当前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段入学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切实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段顺利入学。 各区县教育局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校接收学生为主,解决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问题,不断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明确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办理“四证”的时间和程序,在教育局显著位置公布办理“四证”的时间,并指定专人做好接待、办理、学籍管理和统计工作,做到随时发生,随时办理,简化学籍变更手续,方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和学生。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和讲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工作的办法和程序。 各区县教育局要根据校点布局,结合本辖区每个学校能给农民工子女提供的学位实际,统筹安排好农民工子女入学,充分挖掘现有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办学规模潜力,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确保符合就学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确保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得到与当地学生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 各公办中小学要积极落实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工作。各公办中小学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提供足够学位,不得以“班额限制”等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农民工子女入学,确保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本地户籍子女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得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单独编班。 各公办中小学校长是落实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中小学校长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按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安排组织好新学年开学报到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扎实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工作的重要性,模范执行教育政策法规。 与此同时,各区县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还要耐心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及其子女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他们要服从区县教育局安排,理解学校的难处,不盲目挤进“热点”学校,给“热点”学校造成过大的入学压力。 各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公办小学和初中对具有“四证”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要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收取借读费。各区县教育局要会同纠风、物价等部门,认真检查各学校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收费情况,及时纠正违规的办学和收费行为,保证各学校认真落实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上学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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