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近90万农民享医保新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15: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原A档参保人转为B档,报销额度由1万元跃升为3.5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温龚锋,通讯员 杨笑冬、何锦明报道: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东莞市调整完善农医保政策工作会议获悉,为让广大农(居)民共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市委、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对东莞市农医保政策进行调整,将原农医保A档参保人全部转为B档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万元直接跃升到3.5万元。届时,将有89.2万人由A档转入B档,B档总参保人数将达110.5万。

  低保对象缴费

  财政全额负担

  据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其核心是筹资结构的调整,目的在于提高农医保待遇水平,增强农医保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推进

东莞市城乡统筹发展。农医保由A档调为B档后,参保人统一按250元/人年缴费,其中个人缴费由原来的60元/人年调为120元/人年,市、镇(街)两级财政共补助130元/人年。对低保对象,市财政将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安排专项资金全额负担低保对象250元/人年的农医保缴费,确保经济困难群体得到保障。为此,财政每年将补贴农医保费1.5亿元。

  转为B档后,参保人统一按B档标准享受待遇,即年度内基金累计支付住院和特定门诊的基本医疗费限额为3.5万元/人;住院和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分别按70%、60%的比例支付;参保人身故的,一次性支付抚恤金2000元。

  缴费年增60元

  待遇增2.5万元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冰表示,目前,东莞市农医保参保人中,A档89.2万人,占80.7%;B档21.3万人,仅占19.3%,由于参保人只能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统一选择一种档次参保缴费,绝大部分农(居)民,包括部分富裕镇街的农(居)民,均选择了缴费水平较低的A档,这与参保人需求及东莞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梁冰说,此次农医保政策调整,是东莞城市化进程中的又一重大事件,广大农(居)民再次成为最大受益者。原B档参保人在年个人缴费降低70元的情况下,仍可享受原有待遇;而原A档参保人在每人每年增加60元缴费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万元直接跃升到3.5万元,医疗保障水平大大提高。这在更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局面的同时,将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支持东莞市镇村保持长期的繁荣稳定,促进东莞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由于农医保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副市长李小梅指出,要求相关配套服务到位,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征、管、支各个环节的完全运行。在政策的调整后,将加强并督促各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坚持“合理用药、合理诊治”,确保有限的农医保基金得到更有效的利用,确保农(居)民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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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农医保历程

  农医保的全称为农民基本

医疗保险,1998年开始,东莞市财政每年调拨100万元作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扶持资金。截至2001年,东莞市已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各种形式的村委会有325个,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数为621223人。

  2001年底,东莞市政府成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在农村普遍建立起保障范围以保大病、保住院为主,运作形式以镇村联办为主,筹资渠道以个人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出的筹资机制的医疗保障制度。2002年开辟了麻涌镇、寮步镇两个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分别实行镇村联办和镇办两种模式。

  2003年5月,全市范围内铺开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模式由各镇、村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镇办合作医疗,二是镇村联办合作医疗,三是村办合作医疗,四是集体购买医疗保险。

  2003年9月,东莞市政府决定推行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取代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升农医保保障水平。

  2004年7月正式启动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开始核付待遇,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升格为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全市统筹。针对东莞各镇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现况,东莞市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一低一高两个档次,即A档和B档,实现不同的缴费和待遇标准。

  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农医保缴费标准:A档按90元/人·年标准缴费,其中参保人个人缴纳60元/年,市、镇(或区)两级财政各补贴15元/人·年;B档按220元/人·年标准缴费,其中参保人个人缴纳190元/年,市、镇(或区)两级财政各补贴15元/人·年。

  2005年7月第二个农医保年度,增加了市镇两级财政的补助标准,各增加补助15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敏华/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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