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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镂坚 严脊 记者 李广军)娄底搬迁办窝案又一重要角色受审,昨日记者了解到,娄底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政府搬迁办副主任李石球涉嫌受贿108万元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已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06年,李利用担任娄底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娄底市人民政府搬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娄底市城南新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彭某、陈某等10人所送贿赂108.5万元。检察机关同时指出,李石球在娄底市纪委“双规”期间,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上述全部受贿犯罪事实,案发后上缴赃款6013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