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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将被分流的人们
“目前燃油税费改革不得不考虑在当前的经济形势。”另一位参与方案讨论的专家表示,当下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下,怎样妥善安置上述人员比较棘手,既不能完全推向社会,增加社会就业压力,也不能完全用财政“包养”的形式消化。“目前各方对此安置方案还有不同看法,还在征求意见中。”
“我们现在就是安心工作,如果取消养路费,我们这些人国家总会给个说法的。”云南楚雄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副处长汪伟对记者说。
事实上,从养路费的征缴上,他已经隐隐感到,这次恐怕不再是空穴来风了。
按照经验,11月份他们处本应该收上来400多万养路费,可是到现在为止还只有40多万元。“很多人都在等待观望。”
作为实施燃油税改革方案的最大掣肘,如何妥善安置交通收费人员,一直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棘手问题。
据了解,“不推向社会”和“内部消化”成为人员安置方案的主题词。
“养路费等六费取消后,稽征人员必须全部妥善安置。”一位参与方案讨论的人士透露,人员安置方案中表示,养路费等稽征人员将不会“推向社会”。
据本报记者了解,到2007年末,全国养路费和航道养护费等收费稽征人员约为14.54万人,其中,12.05万是养路费稽征人员。
针对12.05万养路费稽征人员,方案提出,拟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对工龄满30年,年龄50岁以上的人员,在其自愿基础上,各地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提前退休;二是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通过考试择优录用,充实到税务部门。
显然,上述两种途径“消化”的人数有限,因此,方案提出了第三种途径,即如果通过上述两种途径安置后,还没“着落”的在编人员,则带编制划转公路局。
“划入“公路局的这部分人员,具体职能是什么?方案构想,在公路局下设专职路政管理队伍,这部分划入人员,充实到“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和治超工作”中。
“这支管理队伍可能允许超编运行,直到自然消化为止。”上述人士表示。
相比养路费稽征人员,运管费、航养费征稽人员不多,全国大约是2万。安置方案提出,这部分人员,大部分要在所属机构内部转岗,“充实和加强”到运输管理工作中。
相比养路费稽征人员的事业单位编制性质,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收费人员目前多为合同制身份。因此,这类人员解决起来似乎面临的阻力小些。
对这类人员,安置方案提出的安置办法是:一是在合同期内,全部转岗到公路养护部门和新增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工作;二是属于事业编制的,编制不变,转入所在公路管理机构。
“目前燃油税费改革不得不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另一位参与方案讨论的专家表示,当下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下,怎样妥善安置上述人员比较棘手,既不能完全推向社会,增加社会就业压力,也不能完全用财政“包养”的形式消化。“目前各方对此安置方案还有不同看法,还在征求意见中。”
而按照汪伟个人的想法,以后如果改革,最好是成建制地划转,这样人员、财产划分比较简单,而且从心理上更容易接受。“不然,分到哪里都是外来人,不容易被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