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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 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通知明确,2010年购买新车的车主,申请汽车以旧换 新补贴资金,不需要再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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