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少敏)日前,东莞市物价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明确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所有民办学校取消课本资料费、考试考务费、床上用品费和军训费等四项费用。
通知说,为进一步规范东莞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促进民办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从2013年1月1日起,东莞所有民办学校取消课本资料费项目。
东莞民办中小学的收费项目统一为学杂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学杂费包括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体检费;代收费有校服费;服务性收费有伙食费、校车费、校外活动费(郊游等)。
有民办学校校长说,对于每学期收费标准约3000元的学校来说,每名学生需要交100多元的课本资料费。取消四项收费后,每名学生每年可以省下三四百元的课本资料费。
通知说,各民办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依照民办中小学学杂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对不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费的,一经查实,市物价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法》等法规严肃处理。
另外,民办学校要按规定配备具有合法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设立规范的会计账目,科学核算教育培养成本。服务性收费(如伙食费、校车费)和代收费(如校服费)要严格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结余退款。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能按照规定设立账目,或者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没有独立核算,以致不能进行成本监审和准备核定成本的民办学校,可能会影响此后收费标准的调整。
(原标题:民办学校明年取消四项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