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在深圳超生一个子女,罚款数额为219030元。
《条例》还规定,未婚生子不算是超生,但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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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超生一胎罚22万 未婚生子不算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