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2月16日15时51分讯(通讯员 韩拥军 黄飞)136.8毫克!这是“滴滴车”司机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血检结果,2月14日,针对其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诉法》第107条之规定,渝北区警方决定对其立案侦查。
今年正月初五晚上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春运检查时,查获了黄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时,满身酒气的黄某驾驶一辆本田黑色轿车,在渝北区紫康支路逃跑躲避检查,民警将其截停后发现,开车的男子王某面红耳赤,满身酒气,经于酒精吹气检测,该男子属于醉驾违法行为,民警遂将其带到附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检测。
据调查,今年41岁的王某离异后,从湖北省到重庆市从事“滴滴车”驾驶工作,当天,他邀约了女朋友一家人到江北区洋河北路聚餐,宴席上,他陪着亲戚喝了不少白酒。聚会结束后,他不顾安全、不管法律,借着酒劲儿,开车载着女友及亲戚回家,结果,行驶至渝北区紫荆路时,被龙塔大队民警查获。
经上网查询,黄某于2015年饮酒驾驶(酒精含量为31mg/100ml)机动车,被北碚区交巡警支队查处,并暂扣驾驶证半年,但其并未引以为戒,仍抱着侥幸心理,这次又饮酒驾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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