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预防,将守纪干部阻拦在“塔外”。对反映的党员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虽构成违纪但情节轻微的问题,采取谈话函询了结、“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方式,及时教育、警醒、纠正;对反映不实的问题,及时予以澄清。2016年,深化“两个责任”对全县106个单位120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对新任和调整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134人次;组织全县机关干部开展廉政教育30批次;将约谈问题线索责令本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2017年,县纪委继续通过宣传教育、红脸出汗,巩固守纪干部不想腐氛围,引导问题不严重干部主动向组织报告,尽早转化为守纪干部,保持队伍健康纯洁。
关口前移,将大多数轻处分放在“塔底”。纪检干部查办大案要案是政绩、抓早抓小同样是政绩。2016年,县纪委转变思维观念,开展公车使用、大吃大喝、借婚丧嫁娶敛财等集中检查30余次,排查车辆1800台次查处10起违规使用公车,查处6起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宴请问题,开展作风检查8次,“三公”经费、执法监察等专项监督检查5次。全年立案19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8人,其中党纪轻处理127人,占违纪总数的71.3%。2017年,县纪委将进一步把工作重心从查办案件“吃干榨净”向遏制问题破纪之初转移,抓住党委主体责任牛鼻子,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对上级交办、派驻移交、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等问题快查快办,筑牢违纪处理第一道防线。
严惩不贷,将少数严重违纪重处分控制在“塔身”。纪检职能从查办案件为主向全面监管深化,并不意味着反腐力度减弱,对于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仍然要重拳出击。2016年,县纪委明确工作定位,严肃查处违犯“六项纪律”问题,给予党政纪重处分51人,占违纪总数的28.6%。2017年,县纪委将通过慎用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3项党纪重处分,行政撤职、行政开除等2项政纪重处分,“下猛药”治病救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着力腐败问题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强烈信号。
绝不姑息,将极少数涉嫌违法犯罪狠压在“塔尖”。挽救不是包庇,对于无可救药者必须毫不手软。2016年,县纪委树立法律权威,将涉嫌违法犯罪4人移送司法机关。2017年,县纪委将及时清除党内毒瘤,通过严厉惩处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坚决净化政治生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汪清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