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海口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招摇撞骗案,经海口美兰区法院审理,以罗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据了解,2014年5月底到6月初,罗某与吴某在海口市秀英区粤海大道富力盈溪谷路段,使用仿制式制服和闪光停车示意牌,冒充公路局路政工作人员拦截大货车,以查处超载、超高并据此罚款为由,骗取财物。罗某在第4次招摇撞骗时被民警抓获,2014年12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缓刑考验期内,罗某不但不吸取教训,反而重施故伎,继续冒充交警招摇撞骗。从2015年9月起,罗某穿着整套交警制服,驾驶着租来的小轿车,行驶在海口、文昌、琼海等地,冒充交警查扣机动车,以违章为由,要求车主私了,至2016年8月被公安机关抓获止,罗某行骗28次,骗得人民币28180元。
美兰区检察院指控罗某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假冒人民警察的身份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构成招摇撞骗罪,海口美兰区法院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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