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4月21日电 在网上购买考试作弊工具,伙同驾校教练组织学员在驾考时作弊。近日,经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容安乐、覃江摆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洪连城、张泽兴、张珠珍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6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
容安乐、覃江摆在驾校教练洪连城处得知,漳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科目一、科目四考场可携带手机进场且未屏蔽信号,便产生组织考生作弊,从中牟利的念头。
2016年1月,二人在网上购买了微型摄像机、无线电发射器、耳机等作弊设备,通过洪连城、张泽兴、张珠珍3人介绍或自己联系考生,组织多名考生作弊,并收取2000元至3500元不等的费用。每次得手后,容安乐、覃江摆给洪连城等人“抽成”500元。
同年3月,考官发现一名学员耳朵里有类似耳塞的东西,容安乐等人组织考试作弊之事遂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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