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陈循瑜)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积极开展“夏季风暴”执行专项活动,对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惩戒措施,让“老赖”们无处藏身,无路可逃。
近日,琼中法院执行谭某忠诉黄某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此前该案中被执行人黄某忠应偿还劳务费11.5万元,只还了2万元。黄某忠存在拒接法官电话,拒绝如实申报财产情况等躲避执行的行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法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未果,经采取有效的查控手段,仍未能查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被执行人的这种“老赖”行径,严重蚕食着司法权威,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5月22日,琼中法院执行局及法警大队的干警在执行局局长陈强的指挥下,赶赴琼中上安乡,在上安乡派出所的协助下,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黄某忠进行有效控制,当场下达拘留决定书,予以拘留15日的司法惩戒。
法官释明被执行人存在躲避执行的行为,以及据此作出拘留决定的法理后,被执行人仍多次以信用卡透支、无履行能力等理由,拒决向申请执行人谭某忠履行支付劳务费的义务。被执行人提出的理由不能成为其开脱躲避执行的理由,被执行人的“老赖”行为已触及法律底线,为法所容,依法应予惩戒。鉴于司法惩戒的威慑力,被执行人拘留期间主动提出履行还款义务,偿还部分劳务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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