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惠州6月6日电(通讯员 唐思玲)三名公司职工为扩大客户数量,非法从他人手中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依法受理审查起诉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四名被告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0万余条用于业务推广,均获罪并判处罚金。
据悉,被告人方某棠、陈某建、刘某分别担任某信息科技公司的总监、商务一部及三部经理。为扩大目标客户数量、增加公司营业额,方某棠将从被告人孙某菲等人处获取的约36000条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及从网络搜索获取的信息资料提供给陈某建、刘某,陈某建、刘某也通过网络搜索、与其他业务行业人员交换客户信息资料等方式分别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约65000条、75000条,上述信息均用于下发给公司商务部业务员拨打电话联系目标客户。案发时,在方某棠电脑中提取公民个人信息约14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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