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广西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在南宁召开。从会上获悉,该重大工程涉及8市24个县(市、区),总投资25.5亿元,计划于2016—2019年间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43.45万亩。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广西2020年建成2725万亩高标准农田。
2013年、2014年,广西共在21个县组织实施了第一期、第二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总投资67亿元,建设规模共509万亩。截至2017年5月,第一期180个项目,已完工176个,在建4个;第二期309个项目,已完工279个,在建30个。第一期、第二期整县推进重大工程的实施,为完成广西“十二五”1389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天,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与南宁、柳州等8个市签订了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共建协议。该工程涉及南宁、柳州、玉林、梧州、贺州、河池、百色、钦州等8个市以及马山县、融水县等24个县(市、区)。其中,贫困县20个,涉及资金21.01亿元,占总投入的82.3%。
根据共建协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自治区财政厅将对8个市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评情况下达下一年度的建设资金,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市、县(区)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要与项目县(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工作责任状,建立市县两级项目建设巡查督查制度,对承担整县推进重大工程的县(区)人民政府进行追责问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