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荔浦法院审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该案系该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探索繁简分流机制后的首例运用表格式判决审结的案件。通过采取不再分开陈述原告诉称、被告辩称、本院认为等一般判决书表述形式的方式,直接对无争议的事实予以确认,对有争议的焦点进行论述,略去了大段的文字叙述,大大缩减了判决书的篇幅;表格化的结构布局也使当事人对于赔偿项目及数额等判决主要内容一目了然、清晰易懂,更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既能以效率的方式促进公正的目标,又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不仅大大降低了法院的司法成本,而且极大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进一步满足了当事人对司法效率的期待与要求,产生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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